番外十_重生之桃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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番外十

  边城是一个随时都有可能发生战争的城市,充满了不安定。它处在梁国最北方,数百年来抵挡着来自北方游牧民族的侵袭的……今天还活生生的人,明天可能就死于战乱,所以拥有数万驻军的边城里找不到媳妇的男人很多,可孤儿寡母同样也很多。

  郑茜便是一个孤儿,但她比别人幸运的是成为孤儿的那一年,她已经满十四岁了。

  十四岁的女孩子,年纪实在也算不上大,可距离成年也并不是那么遥远了。所以她拒绝了亲朋好友的收养,拿着父亲留下的抚恤,在城西开了一家小店——她的父亲是边军中的一员副将,在那年边城城破之时战死在了城门口,但好在也留下了足以庇护她长大的遗泽。

  城西饭馆由此开了张,在郑父曾经同袍的庇护下,安稳的在边城里扎了根。而后时间一天天过去,小小的少女慢慢长大,等到饭馆真正稳定下来,春去秋来已是一年。

  十五岁的小姑娘及笄了,生得虽非花容月貌,却也是清秀可人。小伙子们常常见着她就红脸,媒人也陆续开始登门,然而守着饭馆的郑茜却并不想嫁人。

  郑茜是个很有主见的人,同时也很固执。没有人知道她为什么不想嫁人,亲朋好友也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她送走了一个又一个媒人,拒绝了一个又一个爱慕者……从十五岁到二十岁,她推开了许多青年才俊,从二十岁到二十五岁,坚持最久的爱慕者也放弃了追求。等到她年纪过了三十,终于再没有了想与她谈婚论嫁的人,连最见钱眼开的媒婆见了她也摇头避开了。

  城西饭馆的老板娘是个怪人,不想嫁人,只想守着她的饭馆过自己的小日子。

  认识的人大多不能理解,因为嫁人生子似乎便是女子的宿命。可郑茜却觉得这样的日子没有什么不好的,她也不需要旁人的陪伴,反正她的饭馆永远那么热闹!

  也就是在三十岁,边城所有媒婆都放弃了她的那年,郑茜却遇见了秦云书。

  那是一个很寻常的日子,初夏天刚热起来,郑茜却是满心焦躁——原因无他,饭馆的大厨前些天走了,而帮厨的手艺还无法撑起后厨,饭馆顿时失去了支撑。没奈何,身为老板娘的郑茜只得一边招人,一边撸袖子亲自上阵,几天的烟熏火燎下来,整个人都不好了。

  要知道,饭馆虽然不大,可赚的钱养郑茜一个人却是绰绰有余。所以郑茜并不缺钱,她只想悠悠闲闲的待在柜台后面算账收钱瞧热闹,并不想为了赚钱累着自己。

  而就在郑茜蔫头耷脑的趴在柜台上,盘算着要不要关门歇业几日,托人再去寻个大厨时,秦云书来了。她踏着金色的晨光走进了饭馆,面容姣好气质干净,若非一身粗布衣裳实在有些寒酸,想来该是个不可多得的美人……当然,此刻的她也足够吸引人目光了。

  郑茜便眯着眼多瞧了她好几眼,而后直起身子笑眯眯问道:“夫人想要些什么?”问完才想起大厨没有了,于是又补充道:“我们饭馆不卖早饭,外面倒是有不少小摊卖吃食。”

  秦云书有些踌躇,之前她大多是接些刺绣之类的活在家做,这还是头一回出来做工。不过看着柜台后的老板娘,对方女子的身份让她心里放松些许,于是按捺着紧张故作镇定的开口道:“我不是来买东西的。我看见外面贴的告示了,老板娘你这里是不是招厨子?”

  郑茜听到这个答案愣了一下,旋即目光便在秦云书身上打了个转,却是摇头道:“我店里是缺厨子,可是你大概不行。”

  这么快的拒绝并非郑茜为难她,而是秦云书太纤瘦了,就她那小胳膊小腿,郑茜觉得她在灶前一天都站不下来!更何况秦云书喜洁,身上虽然穿着粗布衣裳却是收拾得整齐又干净,这让见到的人不免生出几分好感,也让郑茜看了无端不想让她去后厨里经受烟熏火燎。

  秦云书闻言却很失望,一双柳眉紧蹙,却还是不愿放弃:“老板娘是怕我做的东西不好吃吗?我自觉厨艺尚可,不如让我试试,若是我做的菜真不能让您满意,那我也不多做纠缠。”

  郑茜又盯着她瞧了两眼,却是问道:“你很缺钱吗?”

  秦云书闻言顿时抿紧了唇,不知道说什么才好。明明是很寻常的事,她却窘迫的红了脸,藏在袖中的双手更是攥得紧紧的。

  半晌后终是泄了那口气,她叹道:“是很缺钱。”说完又道:“老板娘这里既然不招人,那我就先走了,祝老板娘生意兴隆。”

  说完这话,秦云书便转身离去,只是转身的瞬间脸上还是不可避免的露出了两分失望与颓然。不过没等她走出几步,却听身后郑茜喊道:“诶,你不是要试试吗?”

  郑茜很庆幸,庆幸那个初夏的早朝自己最终开口叫住了秦云书。

  她性格看似热情开朗,又因为开着一家生意不错的饭馆,身边一直有很多熟人朋友。但其实所谓的熟人不过是见得多了,所谓的朋友也不过是相交泛泛,真正能让她付出感情的人一个也没有。也正因如此,她年过三十也未曾婚配,不过是不想委屈自己罢了。

  本小章还未完~.~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!直到遇见秦云书,郑茜那看似热情开朗其实固执封闭的内心,不知何时起便悄悄裂开了一条缝。她的目光会不自觉在她身上流连,她会亲热的唤她“阿秦”,也会一天往后厨里跑个五六七八次……到了后来就连店里的小二和帮厨似乎都看出了她的心思。

  偶尔下午得闲了,小二哥会懒懒的依靠在柜台上,看着秦云书特地为郑茜准备的小食打趣道:“哟,秦姐对老板娘果然还是不同的,这些好东西我和我哥可从来没有。”

  郑茜听了就很高兴,明明眉眼间神采飞扬,却偏要故作无事:“那谁叫我是老板娘呢。”

  话是这样说,可小二哥和王帮厨眼睛都不瞎,自然能看得出来自家老板娘的不同寻常。可惜没等这两人起苗头,边城再一次发生了战事——时隔多年,边城再一次被胡人攻破了!

  战乱突起,平静不再,在边城生活了多年的郑茜第一时间拉着秦云书躲进了隐蔽的地窖。之后两人便在那黑漆漆的地窖里困了许多天,或许是共患难动了真情,也或许只是见到了秦云书最柔弱无助的模样,郑茜那颗本就蠢蠢欲动的心,终究还是落在了秦云书身上。

  喜欢一个人,是一件很神奇的事,有时候会让自己变成另一番模样。

  郑茜一个人开了十几年饭馆,其实并不缺钱,哪怕经历胡人洗劫之后她的小饭馆几乎毁于一旦,可她藏起来的积蓄也足够将饭馆重建。而除此之外,她虽不对人交心,但其实也不缺能够在危难时帮忙的朋友。所以战乱过后她其实有许多选择,但最终她却选择死皮赖脸的跟去秦云书家中。

  好吧,不止是死皮赖脸的跟去了秦云书家,她还死皮赖脸的蹭上了人家的床——在遇到秦云书之前,郑茜从未想过自己还有这厚脸皮的一面。

  而另一边,秦云书对此似乎毫无所觉。她对郑茜倒是亲近,因为对方曾在困境之中对她施以援手,也因为同为女子无需顾忌太多。所以在经历过那一场战乱之后,她毫不怀疑的将老板娘带回了家,又因家中条件有限,毫无防备的与老板娘同床共枕。

  回到家的第一夜,秦云书因为疲惫睡得很熟,郑茜在黑暗掩饰下蠢蠢欲动她并不知晓。可到了第二夜,老旧的床榻一动便吱呀作响,浅眠的秦云书终究是被惊醒了。

  彼时秦云书并未多想,她听着身边人辗转反侧,也不过是以为她有心事睡不着罢了。可有心事确实是有心事,只是郑茜的心事与秦云书所想的全然不同,而就在她尚且迷糊的时候,已经学会得寸进尺的老板娘却趁着夜色偷偷摸摸的凑了上来,然后便有一片温软轻轻落在了她的脸颊上!

  大抵是第一回干偷亲这种事,又是趁人睡着的当口,郑茜的吻很轻很轻,只如一片花瓣轻轻落在了颊边。可这很轻很轻的吻,却如巨石一般重重的砸在了秦云书的心头。

  这一晚夜色很沉,天边的明月都被乌云遮盖,屋内自是一片暗沉。因此偷亲成功的老板娘并没有发现枕边人已经悄然睁开的双眸,她心满意足的的躺了回来,动作依然很轻很小心,甚至没让这旧床再发出声响。

  而后不多时,郑茜呼吸渐稳,很快沉沉睡去。

  彻底清醒过来的秦云书却是睡不着了,她心情复杂,质问的话几乎已经到了嘴边,可终究还是咽了回去——她已经历过成婚生子,自然清楚郑茜之前所为的含义。哪怕女子之间多有亲密,可这样的亲密寻常来做或许不会让人多想,偏她要在半夜趁人睡着了偷亲,又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呢?!

  可让秦云书不明白的是,郑茜为什么会对她动这样的心思?明明她们都是女子不是吗?!

  而在疑惑之余,秦云书心中更有不平静。因为她明知郑茜此举逾越,可在对方亲吻落下那一瞬间除了惊讶之外,她心中竟也没有太大的波澜,更谈不上恶心厌恶……

  自觉心如止水的秦云书,终究在这一晚,因为一个轻吻失眠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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