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三章_我是年代文对照组的貌美作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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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三章

  第二十三章

  看到这,陆长安有点慌。

  上次写的信是因为刚回来没多久,中间跨越了几十年,她太想念家人,于是洋洋洒洒写了十几页,每一字都饱含情谊。

  家人大概以为她在这里受苦,才想法子把她弄回去。

  可现在她都下乡三个来月,档案上都有记录,就算把她弄回去也得找个合适的理由,万一被红眼病的人看到,再写个举报信,不就又连累了父母。

  回信也要走个几天,万一家人已经去找关系不行,无论如何都得劝父母不能贸然行动。

  陆长安能想到最快的方法就是打电话。

  她把信放在包最里侧,“我准备给家里打个电话,你先帮忙看一下包裹可以吗?”

  现在电话不太普及,要找关系去单位打也来不及,邮局倒是可以,就是电话费有点贵,陆长安手里有钱,不在乎那么多。

  从她看到那封信的时候,脸色就不太好,周锦和没敢多问,老实巴交背着包裹,“我在这等你,你别急,一切都会顺利的。”

  “我家囡囡长大了,会心疼人了。”陈春霞苦笑了一声,“囡囡,妈妈天天都在想,若是执意下乡的时候,拦着你点,是不是就不用受这么多苦。”

  那边却轻易察觉了出来,声音也哽咽着,“囡囡,别哭。妈妈和爸爸已经在想法子,不会再让你受苦了。”

  他嘴笨,不知道发生了什么,也不知道该怎么安慰,只能乖乖的站在门口等她。

  知青队的人很好,大队里的人也不错,他们还帮我干活赚工分,我还认识了很多朋友。你们给我的钱和票子又那么多,吃的穿的什么都不缺,我现在还长胖了几斤呢。”

  当初女儿死活要下乡,她是一百个不愿意,但拗不过她。

  陆长安忍了那么久的眼泪,终于绷不住了,“妈妈,是我。”

  “是囡囡吗?”

  陆长安把自己的需求说完后,有人把她领到单独的房间,过了好几分钟才通知她可以接听。

  自从她下乡后,家里的气氛都低沉的不成样子。

  “别!”陆长安出声阻止,“妈妈,你和爸爸别担心,给你们写那么长的信是因为我太想你们,我在这真的挺好的。

  她终于又听到了妈妈的声音。

  她越这样说,陈春霞越伤心,“乖囡囡妈妈的好孩子。”

  她没敢哭出声,害怕妈妈担心。

  丈夫陆康盛也心疼女儿,但女儿下乡去意已决,他想着让她去锻炼两年也好,便没有阻止。

  囡囡从小到大没怎么干过活,却跋山涉水去了那么远的地方。

  囡囡下乡的这三个月,是白天想她夜里想她,担心她吃不饱穿不暖,囡囡长得那么好看,万一被人欺负了可怎么办。

  “妈妈,我真的没事,你和爸爸还有哥哥他们别想法子弄我回去了,下乡已经记在了档案上,我不想让你们去求人办事。”陆长安感觉怎么说,妈妈都以为她想回去,只好继续劝说,“如果因为我连累你们出事,我真的会愧疚一辈子。爸妈,我想着说不定过几年就会恢复高考,所以现在已经买教材开始学习,到时候我光明正大的回去,省的被人戳脊梁骨。”

  跨越了几十年,跨越了生死。

  她虽没去下过乡,却也知晓那里的生活条件究竟有多恶劣,最早下乡的一批知青到现在还没回来,囡囡这一去不知道何时才能归来,那么苦的日子,怎么受得了啊。

  陈春霞又不是个小孩子,从小到大娇生惯养的粉糯团子安慰着她,她心里开心之余更多的是心疼。

  她怀胎十月生下来的女儿,怎么舍得让她吃那么多苦啊。

  上次收到信之后,她就劝说陆康盛托关系把女儿弄回来,可他那个狗脾气说什么“吃点苦也好。”

  她软磨硬泡这么多天,陆康盛总算是点头答应。

  陆长安哽咽着开口,“从小三个哥哥就在部队里历练,他们吃了那么多苦,从没叫过苦叫过累。

  身为爸爸妈妈的女儿,我已经享受了哥哥们从没有的幸福生活,我也想证明自己能吃的了苦。

  妈妈,我想成为你们的骄傲,而非拖累。所以,别找关系,我真的可以坚持下去。”

  以前经常扑到她怀里撒娇的女儿,真的成熟了不少,也不知道是吃了多少苦换来的。

  陈春霞心里难受,“妈妈听你的。”

  两人又絮絮叨叨说了很久,才终于挂断电话。

  陆长安打的是妈妈单位的电话,爸爸在部队不方便接听。

  只和妈妈聊天,已经足够她高兴的了。

  出门交了一大笔电话费,她也高兴。

  看她出来后心情好了不少,周锦和终于放了心,“要不要去供销社?”

  周锦和知道陆长安每次从县城回来都带大包小包的东西,所以问上一问。

  陆长安确实要去的,她准备买点零食,再买点肉做点肉包子和肉饼,平常上工吃。

  前段时间周锦和陆陆续续又抓了不少龙虾和田螺,好吃是好吃,就是吃得太多,有点腻歪,食堂的饭菜又太寡淡,需要综合一下。

  供销社热闹非常,大多是自己不买东西,围在门口看别人买,凑个热闹。

  天气炎热,陆长安有点馋雪糕,买了两块奶油雪糕,两毛钱一块,递给周锦和一块,“尝一尝。”

  陆长安扒开雪糕外包裹的油纸,奶油的香味瞬间散开,她忍不住咬了一口,冰凉的触感瞬间从心口到全身蔓延开来。

  又甜又凉,心中的燥意散开了不少。

  周锦和从小到大还没吃过这种稀罕物,还不知道怎么吃,见她如此,也跟着有样学样。

  第一口就把他吓到了。

  那么凉那么甜,还有一股说不出的味道,比冬天里头的冰块好吃多了。

  周锦和若是不说话,看起来就一副凶巴巴的摸样,就算是和旁人说话,也冷的不行,陆长安还是头一次看到他这种样子,多了几分少年气,看起来傻傻的,她笑眯眯解释道,“这个叫奶油雪糕,天热的时候正适合吃。”

  就是有点贵又在县城的供销社才有卖,不能经常吃。

  现在吃这么一块,她已经心满意足。

  两人又买了一堆东西才打道回府。

  每个村子路边都站满了人,见到他们依旧指指点点,陆长安已经习惯了。

  人的观念一旦定下来,很难再改变。

  周锦和把她送到知青点大门口,摸了摸衣兜里的东西,本想现在给,一看外面站了那么多知青,只能作罢,“我先回去。”

  陆长安从包里拿出一包红糖月饼,“买多了,你拿回去吃。”

  她特意买多了一包,周锦和带着她跑了那么远的路,后背都被汗湿了,怎么着也得给点谢礼。

  周锦和张了张嘴巴,想说的话都咽了下去,“不用。”

  见他如此,陆长安也没再推辞,大不了上工后她再拿过去呗。

  到了宿舍,陈兰几个艳羡的看着寄回来的衣服。

  “这是报纸上的大衣吧,真好看。”

  之前看广告模特穿过这件大衣,她很喜欢,可惜国内买不到,没想到三嫂竟然托人买了回来。

  很贵,比她买的那辆二八杠自行车都贵。

  在她们三人的起哄下,陆长安穿上试了试,驼色的大衣摸起来手感很好,穿上去特别修身,她的个子不低,再加上皮肤白,看起来比报纸上的人还好看。

  陈兰想,这样的衣服自己这辈子怕是没有机会穿。

  陆长安注意到她的神情,轻咳了一声,“你们要不要试试?”

  “真的吗?”陈兰不敢置信看着她,随后看到自己蜡黄的手,“还是算了,我怕弄脏。”

  “衣服就是给人穿的,试一试又不会掉下来一块肉。”

  陆长安把衣服解下递给她,等她穿好后,还拿着小镜子让她照一照。

  陈兰简直不敢相信镜子里的人是她,下乡两年,除了白色的衣服就是军绿色的衣服,再不然就是灰不溜秋的衣服。

  没想到这件衣服的手感怎么摸起来那么丝滑,穿上去那么舒服,把人也衬的好看起来。

  她试完,莫小华和王红霞也试了试。

  其实才十七八岁,都爱美,可惜现在这个时代,美是一种罪。

  陆长安收到衣服,心中欢喜,却没想过把衣服穿出去。

  原本她就经常惹人非议,若是穿着这么贵重的衣服,说不定给她扣个什么帽子,还是等过年回家的时候再穿。

  她把衣服放在柜子最下面,又把买回来的零食给她们分了点,视线扫过护肤品,才想起来之前买的雪花膏用完了,这次去的时候还打算买一瓶新的,没想到忘的一干二净,只好明天再跑一趟。

  外面突然吆喝了一声,陈兰侧头看陆长安,“我怎么听到有人在喊你?”

  陆长安把落在衣服上的碎渣一抖,拍了拍手,“我出去看看。”

  她出去的时候王双还在喊,看到她,立刻跑了过来,脸太黑也看不出红不红,就是鬓角的头发已经湿透。

  “怎么了这是?”

  王双扯着外套把脸上的汗擦干净,“上次多亏了你们,不然我就没了,我娘在家做好了饭,喊你们几个过去吃顿饭。”

  早上他就来了一趟,可惜没见到人。

  刚才过来的时候,听到有人说陆长安买了很多好东西回来,他拦了个知青喊她,没想到那个知青上下打量了他一眼,脸上露出一抹轻蔑的笑,“陆长安看不上你这样的,别痴心妄想。”

  说完,也没搭理他直接走了。

  王双又不敢闯女宿舍,只好在门口喊她的名字。

  听他这么一说,陆长安觉得受之有愧,“我没帮上什么忙。”

  “那天发生的事我妹给我说了,我的朋友都没想过帮忙,反倒是你.多谢你,长安。”王双不好意思的揉了揉脑袋,“我没见到唐知青,你帮忙喊一声,我去喊周锦和和齐放。一定要去啊。”

  说完,人一溜烟跑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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